“親”兄妹相戀欲登記 鑒定無血緣關係後結婚
  紅網長沙1月28日訊 (滾動新聞記者 張瑩) 在這個家庭發生的故事,如果放到韓劇里,恐怕30集都演不完。哥哥是領養的,堅持要和妹妹相戀結婚。父親強烈反對不成,只好吐露實情:哥哥是私生子,以領養為藉口帶回身邊。母親也很痛苦,告訴大家的真相是:妹妹是她和前男友的骨肉……
  張傳是永州人,與妻子結婚多年未育,檢查結果顯示,妻子沒有生育能力。夫婦倆商量後,決定領養。一年後,張傳從外面抱回一個男孩,取名張小強。
  1985年,妻子因病去世,張傳和一個叫冉悅的女子再婚。婚後,夫婦倆生下一個女兒,取名張小英。
  這家人並不介意兒子是領養來的,視同親生,四口人一直相處得很融洽。可令張傳夫婦沒想到的是,隨著這對兄妹長大,兩人竟產生了戀人般的感情。
  按道理說,兄妹倆沒有血緣關係,如果想在一起,也沒多大問題,但張傳卻激烈反對。看到做不通父親的思想工作,他們有了秘密登記的打算。無奈之下,張傳只能說出隱藏多年的秘密:原來張小強是他當年在外的私生子。領養,只不過是他向前妻撒的謊。
  隨後,事情再次發生大逆轉。冉悅告訴全家,她在懷孕前曾和張傳大吵一架,心煩意亂,就找前男友發生了一夜情。經湖南省芙蓉司法鑒定中心親子鑒定,女兒是她和前男友的孩子。
  1月27日,湖南省芙蓉司法鑒定中心法醫物證科主任湯美雲告訴記者,她聽說,張小強和張小英這對“兄妹”的婚禮,已經於2013年的最後一天舉行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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